■現象分析
「網絡直播」一詞相信你和我都不會陌生,因為網絡直播躍升成為未來的主要網絡活動,有賴智慧手機及4G網絡的普及,網民可以隨時以手機觀看即時影音,大大加速了網絡直播的發展,包括網民在社交媒體上直播自己的生活與朋友分享、觀看直播主獻歌獻技、打賞直播主等均是參與直播的方式。截至2018年6月,中國內地的網絡直播市場規模已達400億,用戶人數已達4.5億,佔中國人口三分一之多,用戶群主要以35歲或以下為主。由此可見,網絡直播文化已深入年青網民的生活。
網絡直播的盛行與其「即時性」及「互動性」息息相關,令觀眾逐步上癮,難以自拔,造成網絡直播的巨大需求。「即時性」馬上滿足觀眾的求知慾,每次即時的內容及獨性的內容,使觀眾不能錯過每次直播,慢慢養成觀看習慣。「互動性」使直播主與觀眾交流的真實感提升,直播主根據觀眾的需求做出回應,其內容由觀眾與直播主的互動創作,產生獨特性和專屬感。
一方面是網民的需求,另一方面是直播主希望吸引他人關注及從打賞中獲益,將會推陳出新,製造引起話題的內容。在直播主及觀眾的互相供求下,直播主正中了普普藝術教父Andy Warhol的預言–「未來,每個人都可以成名十五分鐘(In the future, everybody will be world famous for 15 minutes)」,然而舉世可見的15分鐘,足夠讓人作善事獲得讚賞,亦足夠讓人陷入隱藏的危機,遺下難以磨滅的惡名。
危機一:嘩眾取寵
直播主為求打賞、觀看率及受歡迎的虛榮,甚至以身犯險,不惜傷害自己或違法的行為製造內容及話題性,以吸引觀眾。嘩眾取寵的內容甚為猖獗,包括死亡直播、吸毒直播、犯罪過程直播等。此等違法內容不單損害當事人的聲譽,更可令直播主及助手背負刑責。以四川一名28歲的男子為例,今年二月他為了衝人氣,竟然亳無安全裝備下直播跳河,最終不幸溺斃。直播主賠上性命,助手則因為事件而要賠償金錢。
危機二:即時播出,難以監管
「即時性」為直播的一大特色,聲音、畫面內容均實時直播到世界各地,媒體平台難以監控。以紐西蘭三月發生的嚴重槍擊事件為例,槍手在臉書直播犯案過程長達17分鐘,使其信奉的極端思想在網絡上散播。雖然臉書在警方的要求下刪除槍手的帳戶及視頻,但其視頻內容己被多方複製,在網絡上持續流傳,此舉令思想廣泛散播。
危機三:習慣以消費換關係
不少用戶在觀看直播時,會給主播送虛擬禮物,以搏取對方歡心及關注。長時間會令人習慣以消費換取關係,使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淪為可供買賣的商品。以山東19歲少年為例,他假扮公司總裁,五日內花光父母21萬元儲蓄打賞予女主播,只為與其維持「戀人關係」。由此可見,打賞文化破壞青少年建立健康的價值觀,誤以為金錢可以購買感情。
■網絡詞彙 : 網紅經濟
網絡生活上,我們總會看過不少「網紅」,在香港則稱為關鍵意見領導者(KOL),有打機的、有化妝的、有開箱的等等。為甚麼網絡有這麼多「紅人」,「網紅」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知名度,取得網民的歡迎與擁護呢? 「網紅」的誕生源自youtube分成計劃,2007年YouTube推出影片廣告分成計畫:「百分之四十五的收入歸YouTube平台所有,百分之五十五的收入歸視頻內容創作者。」此舉大大激發了網路內容製造者的熱情,「網紅」開始大量出現。初期,網紅是透過經營社交媒體頻道和專頁,以創意和才藝吸引觀眾,與短片平台分成廣告收入。受歡迎的「網紅」凝聚大量「粉絲」,而更具驚人的吸金能力,以瑞典藉「網紅」PewDiePie為例,他製作拍攝遊戲遊玩影片與評論影片的頻道,訂閱數高達8千9百萬,是Youtube 最高訂閱數的頻道。根據福布斯的資料,2017 年PewDiePie的收入1200萬美元。「網紅」吸引用戶注意,把粉絲變消費者,透過打賞、廣告及銷售產品而取得收入。「網紅」模式看似潛力無限,吸引不少人加入「網紅淘金熱」,結合培訓服務、廣告及電商形式「網紅經濟」。
「網紅經濟」是指在社交平台通過大量聚集社會關注度,形成龐大的粉絲,從而與製定營銷策略,並圍繞網紅衍生各種產品及服務,最終形成完整的網紅產業鏈條的一種新經濟模式。「網紅經濟」規模有多大?在中國,根據艾瑞諮詢與新浪微博在2018年聯合發布的《2018中國網紅經濟發展洞察報告》顯示,截至2018年5月,中國網紅粉絲總人數達到5.88億人,2018年網紅經濟規模將突破2萬億元,直播平台公司已多達300多間。無可否認,「網紅經濟」極具經濟效益,成為新經濟的重要部分,從中衍生出來的如直播程式、網紅訓練學院、廣告公司亦為社會帶來不少的就業機會,甚至成為中國青年理想的職業。
要成為火紅的「網紅」就要累積粉絲,網紅們都希望突圍而出,甚至走向極端。部分網紅透過直播方式,規避直播平台的內容監管,發放低俗、色情或淫褻等,發放價值觀偏差的訊息,藉以嘩眾取寵。2015年台灣的直播應用程式「17」,便因用家直播自慰、吸毒、性行為畫面的色情猥褻內容,被IOS及Andriod強制下架。雖然,網紅現象為社會帶來龐大的經濟,但社會都期望網紅肩負道德責任,發放具建設性及正面的訊息,而我們作為內容消費者,則為有責任為網絡資訊把關,拒絕接收及檢舉不良訊息,阻止劣質網紅滋生,荼毒網民。
■媒體素養:USER 四步看直播行為
隨著網絡直播的潮流興起,不少人更是將其視作一條名利雙收的捷徑。然而,隨着網絡直播競爭愈來愈大,要在云云直播中突圍而出、超群出眾,就要費煞思量,經一番努力了。但有些人為了吸引觀眾注意和獲得打賞,在直播中鋌而走險有人直播跳河喝酒傷害身體的行為,有人直播脫衣跳舞賣弄性感,有人直播分享吸毒後感覺,各出奇招,違反法律或勿視道德標準。網絡主播為吸引收視而傷害自己的事件比比皆是,因直播而死亡的新聞更時有聽聞,雖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和批評,但繼續拍攝和觀看這類標其立異直播的人依然有增無減。同時,亦有一群人為了和主播建立關係而傾家蕩產。到底網絡直播是促進資訊交流,滿足網民娛樂和人際需求,或是譁眾取寵賺錢賺收視的渠道,還是造成傷害的武器呢?面對網絡直播的潮流,我們可以運用以下媒體素養USER四步,包括搜尋、辨識、分析及使用資訊。USER分別代表問(Understand)、查(Search)、估(Evaluate)及回(Respond),藉探究式的問題,三思而后行,反思參與或觀看網絡直播的行為。
USER 四步
了解 (Understand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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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查 (Search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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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 (Evaluate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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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 (Respond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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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近日的新西蘭網路直播槍擊案為例,運用媒體素養USER四步分析其直播行為。